杜風 58 期 特別報導

日據時期蘭陽地區自來水創設與演進

林建財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八區管理處 經理

壹、前言

水為生命之源,蘭陽地區自來水創設已屆百年,目前供水普及率已達93%,在量足、質優、顧客服務卓越之同時,當思回頭來時路,緬懷前輩蓽路藍縷草創之艱辛。仍不揣簡陋,將百年前日治時期日本人創設蘭陽各自來水系統之時空背景與歷史軌跡,秉持證據法則做研究探討。

 


 

貳、開廳報告,重視飲水

1894年(清光緒20年)(日明治27年)清朝與日本為朝鮮農民暴動於當年8月發生中日甲午戰爭。1895年(清光緒21年)(日明治28年)兩國兵力懸殊,清朝戰敗,4月17日由清朝欽差大臣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簽訂馬關條約,割台灣、澎湖給日本。

5月,日本調派近衛師團及常備艦隊。
6月5日,日軍在基隆澳底登陸。
6月13日,日軍進台北城。
6月15日,日本在台北開城,為台灣始政日,300萬台灣人一夕成為日本國民。
6月20日,日軍岩崎少校,率後備步兵,乘八重山軍艦自基隆佔蘭陽。
6月21日,登陸蘇澳。
6月22日,日軍進入宜蘭城。
6月23日,宜蘭支廳開廳,代理支廳長河野主一郎,陳報「宜蘭開廳狀況報告書」稱「宜蘭轄內井水既少又混濁,不適飲用,飲水困難」。可知日治前宜蘭地區原用水質不良且水量不足。

 


摘自「日據時期宜蘭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王學新譯著

 

參、始政初期,以鑿井應急

一、首次開鑿深井  水量豐沛

明治30年(1897年)宜蘭廳長中田,於距宜蘭廳500公尺東北向之宜蘭南館市場內開鑿第一口深井供公共汲取,由於是噴泉流水量豐沛,因開鑿成功,仍逐年增鑿。至1908年共鑿深井9處,寬口井20處,大正2年又於台銀宜蘭支店前及北館市場開二口井。

二、比較寬口井與深井水質

明治35年(1902年),宜蘭廳著手調查溫泉井水衛生概況,該調查報告指出,礁溪溫泉及其附近之水質良好,包括內員山溫泉、蘇澳碳酸泉。同時,針對先前宜蘭街鑽井及掘井進行水質試驗比較,結果詳如附表1水質比較表。

由該表顯示,該試驗就清濁度、臭味、格魯兒、硝酸等數據比較,14口鑽井水質顯然比117口掘井好,此調查具有推廣鑽井飲用之意涵。


表1  日據時期宜蘭街鑽井及掘井水質比較表

檢驗號 清濁 臭味 反應 固體 Gro 硝酸 亞硝酸 Amo 過錳 硬度
鑽井1 224 6.000 1.200 1.275
鑽井2 微濁 233 6.000 1.200 1.400
鑽井3 225 5.500 1.500 1.400
鑽井4 近清 234 7.000 1.200 1.000
鑽井5 243 6.500 1.800 0.500
鑽井6 近清 225 5.500 1.900 1.000
鑽井7 198 5.000 1.100 1.025
鑽井8 近清 189 5.350 1.100 1.025
鑽井9 234 5.000 1.900 1.000
鑽井10 234 6.000 1.900 1.150
鑽井11 近清 198 5.500 1.500 1.650
鑽井12 216 7.500 2.000 1.000
鑽井13 230 4.000 0.900 1.300
鑽井14 220 6.500 1.750 0.650
南門街1   120 少量 少量 0.679 1.5
掘井2 臭鹹   158 少量 0.873 1.775
掘井3   138 0.776 2.15
掘井4 臭鹹   208 少量 0.847 1.4
掘井5 略清 臭鹹   219 少量 0.873 1.275
掘井6 略清 微臭   159 少量 1.86 1.4
掘井7 黃濁 臭鹹   175 2.621 1.275
掘井8 略清   195 少量 0.873 1.025
掘井9 黃濁   161 少量 1.26 1.7
掘井10 黃濁 臭鹹   220 1.747 1.125
掘井11 黃濁 臭鹹   159 3.009 1.0
南門頂街1 微黃 臭鹹   243 少量 1.067 0.975
掘井1 黃濁 臭鹹   199 少量 0.676 1.275
掘井2   110 少量 1.1 2.0

說明:1. 固體總量以不超過200為佳。
           2. 過錳:指錳酸鉀脫色量。
           3. 此次掘井水質試驗共117口,本表僅取14口與鑽井做比較。
資料來源:村井瀧太郎,(宜蘭礦泉175.水質),宜蘭,1904。

三、頒布深井管理規則

自宜蘭廳推廣並鼓勵以深井(鑽井)取代掘井(寬口井)後,宜蘭地區鑽井增加快速,官廳開始加強管制,大正元年(1911年)元月,宜蘭廳公布「鑽井取締規則」規定,凡鑽井地點須向官廳申請許可,並限制在原有水井之48公尺內不准開鑿,若鑽井3.6公尺內有污水池或廁所,則不准開鑿,及鑽井宜以石材磚瓦或水泥建造水槽蓄水,水槽容積宜在200公升以上(但公共使用者須500公升以上),水槽宜設覆蓋,水槽宜設排水設備以接「公共下水」。

違反規定者以拘留或罰金,並指定施行地區在本城堡宜蘭街、員山堡金六結、民壯圍堡壯一庄、四圍堡二結庄等地。

肆、始政中期,開始水道

一、三星水道之創建

(一) 三星(叭哩沙)設治之演變

明治28 ~ 29年(西元1895 ~ 1896年)沿續清朝於三星設叭哩沙撫墾署,進行三星住民農地開墾,山區原住民之調查與安撫。

明治30年(西元1897年),改在宜蘭廳下設頭圍、羅東、叭哩沙、坪林尾、南澳五支廳。

明治34年(西元1901年)由宜蘭廳長西鄉菊次郎向日本總督建議,改在宜蘭廳下設頭圍、羅東、叭哩沙三支廳。

(二) 三星(叭哩沙)於日治之關鍵重要性

    1. 三星農產豐饒,貿易興盛(註1)「叭哩沙原野土地肥沃,勝於奇萊(花蓮)原野數第一,更以文明而先進農耕,開拓農‧‧‧天送坡一帶易物之鹿革、鹿骨、鹿角、麻織物、茯苓、藤、木耳等交易塩、棉織、赤色毛織物等‧‧‧貿易隆盛‧‧‧」
    2. 由三星通往太平山開發樟腦與檜木,於羅東竹林及太平山修築鐵道,為應鐵道上山前水源補給之需求。
    3. 三星位蘭陽平原西邊,蘭陽平原與山地接觸點,為通往山區之咽喉,自古即是山地原民與平原居民貿易,及族群文化衝突與交流重地(註2)。由於業務繁雜地位重要,已自4月1日開辦電信興建支廳官舍。

(三) 三星水道興辦時間,為總督府對原住民政策轉變之第3期。

    1. 日治時代原住政策約分三期:

        第一期:西元1895 ~ 1901年總督府對原住民政策以消極防範為原則。
        第二期:西元1902 ~ 1909年則為包圍鎮壓。
        第三期:1910 ~ 1914年進入武力討伐期。

    1. 大正2年(註3)宜蘭方面陸軍討伐隊戰鬥員達2,400名,由總督陸軍大將佐久間左恩率軍進駐。

    綜上原因,三星(叭哩沙)自來水之興設優於宜蘭、羅東、蘇澳等城鎮,揭開蘭陽地區首創自來水之先河。

(四) 大正2年(註4)由總督府派八田國富技手於元月23日赴現場勘設。

引取三星市區南向出麓柑仔坑溪地面水源,原水未經處理,以自然動力流下,每日供水量450立方公尺,設公共給水栓供村民挑用外,並供水支廳辦公廳,工程於大正3年3月31日完成,計耗資1萬2537圓,由總督府公共衛生項下撥支1萬圓,餘由居民樂捐支應。

其後,因雨季水質混濁,枯水期水位降低無法取水等問題,在原設取水口上游100公尺處,增設攔河堰堤,以口徑100公厘鐵管,導水經沉砂過濾後使用,工程於大正12年12月完成,耗資2000圓,由州廳與地方各負擔一半。

管理單位新設時為叭哩沙支廳,於大正10年4月1日移由三星庄(現稱為鄉公所)接管。

二、蘇澳水道之創建

(一) 因蘇澳船舶之需創建水道

蘇澳港因位在台灣東北部,為台灣最接近西太平洋漁場之漁港,供日本本島水產與一般產業發展之需興建,總預算66萬圓於大正10年設至大正12年完工。

日據時期蘇澳在明治32年(1899年)屬利澤簡堡,明治33年(1900年)為宜蘭廳利澤簡辦務署,明治37年(1904年)歸屬羅東支廳,大正9年(1920年)改為台北州蘇澳郡蘇澳庄,大12年(1923年)蘇澳漁港(今南方澳港)築港完成後,來往船舶日增隨之遷居之漁民日眾,為供應船舶及居民之需,由港務當局於大正13年(1924年)興辦簡易自來水設備,於南方澳西北方550公尺及西南方900公尺處溪谷中設取水口二處集取山澗水以自然法供應南方澳地區,計劃供水人口1,000人,每日供水包括船舶用水為270立方公尺,工程費20,000圓。通水6個月即後因水質濁度高,飲用困難雖計劃處理改善,但由日本進口管材馬達淨水設施無法運達,故延後辦理改善工程。

(二) 宜蘭線鐵路通車後,迅即辦理水道改善工程

宜蘭線鐵路於大正6年(1917年)6月全段分瑞芳、宜蘭二建設事務所,自八堵、蘇澳二端南北施工,迄大正13年(1924年)10月9日完工,全線通車。配合鐵路通車各項水道工程材料迅即運抵,故水道改善工程得於大正13年(1924年)11月開工。主要工程為取水口二處、集水井、慢濾池三座、120噸配水池及口徑250、150、80CIP配水管線等,迄昭和2年3月完工。總工程費27,800日元,其9,000元由漁港附屬工程費撥支,餘由台北州庫支應。

(三) 山澗水夏日枯竭供水不足,漁民北上陳情

據昭和8年(1933年)(註5)「南方澳水道乏水,不但飲用水為難,並影響漁業,擬對州陳情」,蘇澳郡蘇澳庄南方澳水道,每屆夏季輒為旱魃所苦,自去夏以來滴雨全無,致水源枯濁,住民為水而事,乃由蘇澳庄當局訓諭節約用水,並設輪番供水,由於天氣酷熱,船舶無法供水,致漁船不能出海捕魚,水產業受嚴重影響庄民十分焦慮,乃聯袂向庄當局陳情,提出請願書,對蘇澳水道擴建工事,應儘早實現。

水道自大正13年完成供水10年來,雖經數度維修及檢漏,但設備因配水池嚴重漏水,鐵管破損供水嚴重不足,部落居民供水已難也停止船舶供水,水道價值不存,民間爭水四起,已演變為嚴重社會問題,於昭和8年(1933年)8月17日派漁村代表北上台北州政府陳情。

(四) 水道擴建經費七萬,州補半額

為年年夏季苦於缺水,數年未敷設水道懸案,經費67,000元,屢對州申請補助金,至昭和9年(1934年)始承州許可,補助半額,於五月動工。

配水池置於砲台山上,由白米溪上流引水,水源豐富工事順利,昭和9年12月可完工,屆時將可滿足蘇澳及南方澳民生及船舶給水,居民雀躍期待早日完成。並於昭和10年(1935年)3月31日上午10時於水源地舉開盛大竣工式。

(五) 水道收費各有巧妙

蘇澳水道竣工以來,對水費收費標準與宜蘭、羅東之差異,公司、工廠、理髮廳、料理店及其他大量之營業用水戶均強制裝置計量器計費,口徑13 mm用水底度15度以內,水費為1圓,水表租金50錢合為1圓50錢,超過則每度5錢。未裝計量器用戶,與用栓一只者,家族5人每月以1圓計,每增一人加計20錢,支栓一只加計30錢。

與宜蘭、羅東街比較計量器制,13 mm均以1圓30錢,蘇澳1圓50錢雖較高,但超底度者羅東一度計6錢,宜蘭一度計8錢,蘇澳因一度僅5錢顯然較廉。

 


蘇澳砲台山配水池現況

 

三、羅東水道之創建

(一) 羅東設治之演變

明治30年(1897年)設宜蘭廳轄設頭圍、羅東、叭哩沙、坪林尾、南澳等支廳。大正9年(1920年)隸屬台北州羅東郡與宜蘭、蘇澳習稱為「蘭陽三郡」,先後設置救民局,堡務取據所、郡役所、公會堂、街役場、支廳等官署,逐步確認羅東在溪南的重要地位。

日治初期羅東為溪南農產品集散地,日人將之視為討伐原住民的根據地,大正10年(1921年)人口僅及萬人,自太平山林業開發築修森林鐵路,同年底街長陳純精等取營林所(今之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設置在羅東,大正13年(1924年)1月羅東至土場森林鐵路開通後,人口財貨流通更為順暢,羅東由農業社會走向工商社會,人口遽增各重要工場陸續設立,需水更形迫切。

(二) 木材業興盛人口遽增水道興設為鎮務之首要

早期羅東居民均取灌溉圳水或井水飲用,隨著太平山林場鐵路開闢通車,木材業帶動下百業勃興,人口劇增,市街繁榮,對公共給水需求殷切,大正11年9月30日羅東街大火,燒燬民宅23戶,自來水系統之興辦成為鎮務之首要,乃勘查水源,籌措財源。

(三) 宜蘭線鐵道通車促成水道興設

大正13年(1924年10月9日)宜蘭線鐵路完工通車,各項管材馬達由日本運達於昭和元年(1926年)12月25日上午10時於第一水源地,舉行地鎮祭兼開工式,昭和3年(1928年)1月27日於羅東公會堂舉行竣工式,其順序為1. 修祓、2. 水源地視察、3. 竣工式、4. 開宴,由內務部酒井督府派井澤技師及蘭陽三郡重要官民均蒞臨竣工式,由陳街長主持致賀詞,同時於羅東公會堂舉開盛宴,邀約200名藝妓表演節目,場面盛況空前,迄午後3時散會。

水道設計供水人口1萬人,於市區西方2公里處之三星公路旁,開集水井2口,以10馬力抽水機送入150噸高架配水池,藉重力自然流供水市區,計耗資12萬日元,由州補助4萬5千元。

(四) 公共給水栓閉鎖,原因為申請裝設者少

昭和3年(1928年)(註6),羅東街水道於舉開竣工啟用後給水量充沛,街民大喜,然至昨天,市內各要所安置之11處公共水栓忽然全部關閉,街民不得使用一滴水,民眾相當不滿意。據羅東街陳街長表示,近日發現居民多在入夜12時過後,事先到公共水栓提水,而各戶申請新裝者少,將使水道營運維持困難,暫時封閉公共水栓乃不得已措施。

(五) 因濫用水懸賞節水標語

昭和6年(1931年)為防止濫用水,自5月26日起向各界懸賞募集標語,至6月15日止計383人參加,經委託10名審查員開會選定:

第一等  從缺
第二等  用水方便‧節約當然
            錢寶水亦寶‧水栓著愛鎖(羅東街錢廷桂氏)
第三等  水道是寶‧用好著愛鎖
            水道濫用‧宛如散財(羅東街徐植槐氏)
            水道愛寶重‧充足大家用(羅東街汪文圳氏)

(六) 啟用4年後採派員收水費

昭和7年(1932年)6月(註7),羅東街經營之水道,原水源湧水豐富,自昭和3年啟用以來,夏季與冬季湧水無差。當時(昭和7年)供水概況,專用戶500戶、共用戶225戶,合計725戶,給水人口4,900人,供水率達55%,年收水費1萬2,400元,每月有千餘元,為利用戶方便,定自7月起,標派員收費制度,置專任收費員,按月赴各用戶收水費。

(七) 昭和9年裝置計量器

昭和9年(1934年)4月(註8),羅東水道裝設用戶計量器,費用1萬3,000元,由日本遞信省簡易保險金運用委員會決定,以5分2厘利貸款予羅東街,因水道課無設計量器制度,故居民濫用自來水水量,造成夏季羅東營業所缺水之窘境將可望解決,全部裝設工程預計於同年7月中旬完成,昭和9年7月(註9),羅東水道為勸導新設自來水,自7月11日至9月5日新裝戶實施優惠部份工程費。

 


蘇澳砲台山配水池現況

四、宜蘭水道之創建

(一) 大正4年由八田與一派遣調查

宜蘭廳小松廳長自明治42年(1909年)到任,至大正9年(1920年)任期11年為宜蘭設廳最久任之廳長,任內所提建設大宜蘭即含規設水道系統,並於大正4年(1915年)6月3日由八田與一技師派遣水源與敷設費調查,不料大正9年遭廢廳而停頓。

(二) 大正11年續勘查

宜蘭廳廢廳後合於台北州置宜蘭郡,由重藤幹一任宜蘭郡守,於大正11年(1922年)續勘查研究,並完成初步計畫,但均因工程費太大且財源無著,更因鐵路未通,由日本進口各項管線、馬達等重要給水設備無法運抵,而未能及時施設,但對水源水質調查仍持續評估。

(三) 大正12年(1923年)擬定水源三方案

大正12年(1923年)宜蘭街人口2萬1,000人靠12處公共井及民井取水,僱工挑水每月工資為2-3圓,井水水質據宜蘭醫院森滋太郎院長指稱因各井均係6公尺上下之地下水,雖經煮沸,仍無法確保公共衛生,故醫院用水均採嚴格標準之蒸餾水,復發現各井湧水漸減為長遠之計仍需有自來水之設置。宜蘭醫院森院長對於員山庄圓山上建設宜蘭神社,大表反對意見,因為該地乃將來宜蘭水道建設工程,唯一設置配水池之地點,營造神社應選定他處較妥。現任宜蘭街長重松也為設自來水而大費苦心,其所計畫有三案(註10):

第一方案

為引用距宜蘭街約5哩之大礁溪,設舊水池甚易,但管線通過宜蘭川需設跨橋或由河底通過其工程難度較高,工程經費約60萬圓。

第二方案

以動力汲取宜蘭川水供給,配水池設於圓山宜蘭神社後面,工程費約35萬圓,若循使用者收費核算仍屬不可能,必須待國庫補助,以長期街債付年息可行。

第三方案

係於宜蘭川對岸距街約一公里之大坡山地,亦有豐富湧泉為水源。

(四) 社會菁英挺身請願,爭取水道施設

日本統治台灣20餘年後,總督府的政經體制逐漸完成,政權日益穩固,相對台民愈來愈深刻感受到日本的殖民統治,台灣已逐漸浮現現代社會的基本型態,現代社會的價值觀念逐漸傳佈到社會菁英以外的一般民眾,台民開始嘗試推展各項社會運動,地方士紳、知識分子挺身帶領民眾爭取公共權益。

大正13年(1924年)宜蘭仕紳陳金波醫師加入台灣民眾黨並膺選首屆台北州議會議員,兼任醫師公會會長、水利委員,帶領地方請願總督府,對居民均以鑽井為唯一水源之不便,謂之地方不幸。純以民意代表立場為公益而奮鬥,反映蘭陽各郡面臨自來水工程迫切需求,亟力爭取。

大正14年(1925年)(註11)又為水道計畫案迄未施設,地方再次向總督府請願,同時更因無線電台設置宜蘭,地方強烈要求水道工程也應同時建設,水源地選在大礁溪上流,蓄水池計畫設於員山庄枕頭山,其湧出量夏季亦達每日一萬噸,經費約70萬圓。即著手進行宜蘭水道之細部規劃與測量。

 


圖片1  陳金波與宜蘭市公所全體員工合照(前排座者右7)

 

(五) 水源方案歷經5年定案,擇定內湖(今深溝)

昭和2年(1927年)由岩瀨州土木係長,郡八丁郡守,前神庶務課長、內山技手、岡村街長、松平助役、石橋書記、谷口技正,水組吳炎樹、谷口電氣興業所長等11名于昭和2年8月21日下午1時,分乘汽車經宜蘭神社前道路至三鬮埤圳入口後,徒步赴三鬮湧泉地帶調查結局以員山庄內湖17番地為水源地,逐假名為內湖水源地。歸途橫跨甘蔗園,出三星道路沿途預測自來水鐵管敷設道路,自內湖水源地至宜蘭街4公里。至此多年懸案之宜蘭水道終於當日確定水源,據岩瀨係長表示,前所調查之小礁溪水源,距離雖近水量亦豐,但宜蘭川之河川整理尚待先決,故實現不易,不得已中止,內湖水源無所障礙工事亦易,工程費約30萬圓已足矣。(註12)

(六) 確定配水池位置工期提前

昭和3年(1928年)宜蘭水道於本年度預算編列上水道調查費800圓,由州土木課派調查員往宜蘭,總督府亦派伊澤技師調查,將農試場後之配水池變更在宜蘭神社山後(註13)。昭和4年(1929年)宜蘭街年懸案之水道敷設案漸有曙光,同年 12月確定興辦原則。原以三年度繼續事業計畫。總督府以確保居民健康為要務,將以二年期完成,工程費39萬圓,由總督府補助13萬圓、台北州費11萬圓、宜蘭街負擔15萬圓,將於明年(指昭和5年),全街現有(指昭和4年)人口2萬3,000人,預計供水人口增加至3萬5,000人亦足量供水。(註14)

昭和5年(1930年)12月1日小島街長接到總督府認可興建之電報,宜蘭街舖設自來水之問題終獲總督府許可,街當局及街民均表歡欣,配水池採用新修正第三案(註15)。

 


圖片2  民國85年間員山配水池空照圖

 


圖片5  員山配水池舊照~宜蘭水廠時期

 

(七) 據台36年後,水道施工

昭和6年(1931年)3月28日上午11時於宜蘭郡員山庄,大三鬮(ㄐㄧㄡ)舉行「宜蘭水道」起工式,設計供水人口3萬5,000人,計畫供水量每日5,845立於公尺,伏流水經三鬮二以口徑600mm之RCP導集抽上員山高地(員山忠烈祠)後方3,650立方公尺配水池後,以自然流方式供水(註16)。工程於施工中,昭和7年(1932年)7月23日上午10時宜蘭郡橫田郡守及各界四十餘人,由小島街長帶領,赴貯水池一百馬力電動唧筒試運轉(註17)。

宜蘭水道總工程費計32萬8,215圓,由國庫補助11萬2,215圓,州庫補助10萬8,000圓,宜蘭街負擔10萬8,000圓。


(八) 慶賀通水高呼萬歲

工事於昭和7年(1932年)10月15日10時半舉行通水儀式,由總督府派內務局長代理,小野技師主持、中瀨知事、橫山、梅谷两郡守、小松吉久代及三郡以下重要官民列席舉開,由岩佐技士報告工程概況,小島街長致謝詞,最後由街長帶領大家高呼三聲萬歲後於下午2時半結束。(註18)

至於用戶接水方面,據查昭和7年(1932年)8月水道工程施工中,市役所派區街委員傳達優惠獎勵接水措施,鼓勵市民速提申請手續(註19),宜蘭水道自昭和7年12月30日竣工迄昭和9年10月30日止共有1,153戶接水,日本人專用戶594戶,共用戶18戶,台灣人專用戶446戶,共用戶95戶。(註20)

 


圖片3  宜蘭水廠機房外觀

 


圖片4  員山配水池舊照~宜蘭水道時期(日治時期)

 伍、各治理階段與水道建設

一、前期以軍事及港口用水為先

台灣是日本第一個海外殖民地,日治前期1895~1915年期間,面臨台民武裝抗日,總督府治理以懷柔利誘,軟硬兼施政策,穩定台民抗日活動為主,因此日據初期之水道建設,從1898年首以淡水,至1910年完成基隆、台北、彰化、北投、金山、野吉等,均以軍事及港口用水需要為主。

在蘭陽地區,日治初期重要城鎮為宜蘭、羅東、蘇澳、頭城等,但日本人在當時之水道建設亦相同以軍事及港口用水為主,首以三星(1914年)次以蘇澳港(1924年)為先。

二、中期面臨金融恐慌,仍以理性統治,積極建設蘭陽水道

1914年發生第一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達1億8,000萬人,因戰禍規模太大,1919年結束後,雖曾讓日本進入「大戰景氣」的經濟熱潮,但不久即受歐洲經濟復甦影響,日本迅於1920年陷入「戰後不景氣」,金融經營惡化,金融擠兌,32家銀行歇業,受大蕭條風暴,日本國內倒閉與裁員,失業者充斥街頭,1929年續受「世界金融恐慌」更捲入世界性恐慌浪潮,1931年失業人口達200萬人,日本政府財務惡化,社會不安擴大。

對蘭陽地區,三星水道於1914年首建,續於1923年辦理改善工程。蘇澳水道於1924年首建,於1926年、1934年二度辦理改善。羅東水道創設於1926年,宜蘭水道創設於1931年。各水道首建或改善均在財務惡化期,顯見對公共衛生供水之重視。

三、末期因擴張軍備,發動戰事,水道建設停頓

宜蘭水道於1931年3月28日舉行起工式,當年9月發生九一八事變,日本旋為擴張軍備發動戰爭,實行統制經濟及總動員計劃,日本宣佈進入戰時體制,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日本國力消耗殆盡,無法顧及建設,蘭陽地區各地水道建設全面停頓,迄1945年台灣光復後進入整頓期,始再重整與建設。

陸、宜蘭廳水道計劃之改變探討

一、優先頭圍水道遭停辦

大正4年宜蘭廳治(註21),重視衛生第六項,明列水道計劃,除大正2年完成叭哩沙水道外,將來計劃以宜蘭及頭圍(今頭城鎮)水道為優先。

頭圍是宜蘭廳內最早開發之城鎮,為與台北、基隆間物資輸出入重鎮,蘇澳港未建前,舊頭城港(今烏石港)為蘭陽地區重要轉運樞紐,雖於1878年淤積,但在未有其他港口前,仍具有經濟與軍事重要地位,雖然當時人口僅有3,000人,但日人仍列為優於蘇澳、羅東水道興設,預計取用北門溪水源,以重力供水,工程費4萬元。

但隨著蘇澳港(今南方澳漁港)於大正12年興建完成,正式取代淤塞嚴重之頭城港後,頭城水道興設遽告停頓,並且一停歷經94年,迄民國98年利用雪山隧道通車後,取用雪隧湧水始興建金面淨水場。

二、宜蘭水道興辦延後

最早之宜蘭水道興設案係大正4年提出,但迄昭和元年(1926年)日治已歷31年,蘭陽地區已先後完成三星、蘇澳、羅東自來水系統,但首善廳治-宜蘭水道則一再延後,致宜蘭街民情憤慨。

1. 延後原因

(1) 地域平衡之政情因素

蘭陽地區因蘭陽濁水溪(今蘭陽溪)貫穿東西,致明顯區隔溪北與溪南二區域,並各擁宜蘭、羅東主要城市,自古以來即相互要求政情之平衡。

  • 大正13年2月27日營林所自溪北之員山庄移至羅東之營林出張所,再引致二方緊張氣氛。
  • 大正13年8月18日又為台北宜蘭農林學校實習地及設校處,三邵各街庄均積極爭取,最後於昭和元年5月正式開校,並決定宜蘭為校址。
  • 大正13 ~ 14年宜蘭無線電信局之設置又為擇地而爭,迄昭和元年確定設址宜蘭。

重大建設均重北輕南態勢下,引起溪南地方士紳不滿,因此由羅東郡長陳純精領銜,要求雙方均尚未建設之「水道工程」應由羅東先興辦。因此,羅東水道於昭和元年12月開工,較宜蘭之昭和5年3月,確提前4年完工通水。

(2) 歷經改變之水源因素

    改變4次歷程

  • 大正4年6月3日由總督府八田與一技師派遣,調查宜蘭地區地下水源,擬定動力抽取地下水,經高架水塔以自然供水,工事費21萬圓之方案一。另於員山堡大礁溪上流地面水,經過濾後,以自然流供水,工事費40萬圓之方案二。
  • 大正12年擬定三方案
    • 引用大礁溪水源,工程費60萬圓
    • 動力抽宜蘭川河水,工程費35萬圓
    • 於大坡(今龍潭)湧泉水源
  • 大正14年確定方案,以大礁溪為水源,蓄水池設於枕頭山,每日取水一萬噸,經費70萬圓,並即著手宜蘭水道之細部規劃與測量。
  • 昭和2年8月21日再改方案,組成勘察隊,確定改以員山內湖,今深溝為水源,並由伊澤技師規設。

2. 延後結果

(1) 時間點比較

延後期間大正12 ~ 15年為宜蘭廳積極辦理蘭陽溪改道期間,大正14年雖著手宜蘭大礁溪水源之細部規劃與測量,但尚未完成前,大正15年已延因延長再建堤防,將清濁分流結果,使原河道河床浮現3500甲新生地後,使得大礁溪水源計畫乍停。

昭和2年(1927年)8月21日由八丁邵守率隊勘察,確定改內湖為水源。

(2) 工程費比較

大礁溪水源-70萬圓
內湖(今深溝)水源-30萬圓

(3) 計劃完成時程比較

大礁溪水源-3年
內湖(今深溝)水源-2年

3. 因改變,獲深溝水源

蘭陽溪全長74公里,源出南湖大山,於再連出平原後,分流為今「冬山河之濁水」與「宜蘭河之清水」,早期由於清濁同源,故通淤不定造成連年水患,日本人於1901年開始治河,1912年因大水淹百里災情擴大,仍於1926年延長堤防,將清濁分流結果,使得早期蘭陽溪與宜蘭河,河川襲奪、併水、改道的範圍因而浮現出3500甲新生地,尤以最低窪地區稱為「內湖」,因再連堤防使該地區河道穩定,地下伏流及湧泉流量穩定,發現是不可多得的水源,乃劃定23公頃為「宜蘭水道水源地」,目前之深溝水源於焉誕生。

 

 

三、配水池有碍神社神威而變更設計

1. 神社與威權

日本統治台灣後,為顯統治者之威權,於重要廳治普設統治與歸向意涵之台灣神社,除祭祀日本開國神「造化三神」之外,還祭祀當年代表日本天皇領軍來台接受台灣而去世的日本皇族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並為導崇均以官幣神社,即由日本國庫支應祭祀費用。

2. 配水池因碍神威,震撼當局

昭和5年(1930年)初,水道預算通過街協議會(註22),但配水池預定設在宜蘭神社山頂,引起將有碍神威之議,希望位置變更,當局以此舉影響甚大,指示再行慎重調查研究,更改計劃案。

3. 召開變更設計磋商會議

昭和5年(1930年)7月4日上午9時50分,在宜蘭街役場樓上,召開變更設計磋商會議,由水道設計者伊澤技師主持,蘇澳、羅東、宜蘭三郡郡守、街庄長協議會員,地方仕紳等20餘人出席,對2,000噸配水池應以不傷及神社神威研提二方案。結果,第二案距離11公尺並造擋土但須增數萬圓工程費,獲與會三郡守及藤崎神社祭司金子及黃再壽氏均贊同,經表決一致通過,並喜見圓滿解決,數年來懸案之宜蘭水道終告段落,會議至12圓滿結束。

 

表1  光復前宜蘭廳各水道供水概況表(註23)

  區內總人口 計劃供水人口 實際供水人口 平均每人每日配水量(M) 平均每日配水量(M) 普及率 (%)
三星 1,631 3,000 1,631 -- 450 100
蘇澳 5,492 5,000 2,566 0.196 502 47
羅東 13,846 10,000 6,953 0.195 1,374 50
宜蘭 28,626 35,000 14,222 0.185 5,845 49

柒、各水道營運成長迅速

台北州轄設宜蘭、羅東、蘇澳三街,均完成自來水建設且在完成供水13 ~ 21年後,普及率達50%。

 


100年度愛水100攝影比賽得獎作品-水裕民生。李惠凌攝

捌、結論

  1. 日治時期之蘭陽地區在地方精英爭取下,重要城市均能完成自來水建設,且普及率達50%左右,以台灣當時328萬人,供水20萬人,普及率僅6.1%比較確遙遙領先各地區。
  2. 日人規劃宜蘭、羅東、蘇澳及三星供水系統,自水源至供水經妥慎規劃、設計、施工,致四個系統反供水方式均能沿用迄今。
  3. 宜蘭水道歷經四次改變,慎選後之深溝水源,由當天計劃供水人口35,000人,日配水量5,845M ,迄今已成為供水225,000人,日出水量70,000噸之淨水場。更以寬廣23公頃面積,以濕地涵養水源,形成今日獨樹全國之水源生態園區,對日人規劃與遠見,令人感懷與讚佩。

參考資料索引

註1. 明治29年(1896年)10月1日台灣新報報導
註2. 大正2年(1913年)4月9日、5月30日台灣日日新日報
註3. 大正2年(1913年)7月10日台灣日日新報載
註4. 大正2年(1913年)1月31日台灣日日新報第2版
註5. 昭和8年(1933年)8月13日台灣日新報報導
註6. 昭和3年(1928年)月20日台灣日新報導
註7. 昭和7年(1932年)6月30日台灣日新報報導
註8. 昭和9年(1934年)4月12日台灣日日新報報導
註9. 昭和9年(1934年)7月12日台灣日日新報報導
註10. 大正12年(1923年)8月29日台灣新報第6版報導
註11. 大正14年(1925年)6月12日台灣新報第9版報導
註12. 昭和2年(1927年)8月22日台灣新報第9版報導
註13. 昭和3年(1928年)5月8日台灣新報第4版報導
註14. 昭和4年(1929年)9月1日台灣新報第4版報導
註15. 昭和5年(1930年)12月2日台灣新報第4版報導
註16. 昭和6年(1931年)3月29日台灣新報報導
註17. 昭和7年(1932年)7月25日台灣新報報導
註18. 昭和7年(1932年)10月17日台灣新報報導
註19. 昭和7年(1932年)8月9日台灣新報報導
註20. 昭和9年(1934年)12月13日台灣日日新報報導
註21. 大正4年(1915年)宜蘭廳治(第373至第377頁)
註22. 昭和5年(1930年)7月6日台灣新報第4版報導
註23. 參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51年來計提要》第12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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